一、项目概况
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路线起于沂南县东梭庄止于兰山区竹园乡,起讫桩号为K582+300-K601+497.787,全长19.198Km。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一合同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城区和钢城区境内,起讫桩号为K0+000-K10+350,全长10.35KM。本次采购玄武岩碎石为以上两个工程项目沥青砼面上层用料。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拟采购的玄武岩碎石为机轧碎石,用于加工集料的原石必须满足相关质量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加工的成品集料质量技术指标也必须满足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到指定位置。
标段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玄武岩碎石 | 0-3mm | 吨 | 12064 | 京沪高速五标 |
玄武岩碎石 | 5-10mm | 吨 | 24401 | ||
玄武岩碎石 | 10-16mm | 吨 | 37415 | ||
2 | 玄武岩碎石 | 0-3mm | 吨 | 5831 | 青兰高速一标 |
玄武岩碎石 | 5-10mm | 吨 | 14129.9 | ||
玄武岩碎石 | 10-15mm | 吨 | 17296.5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范围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它经营许可;具备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满足项目生产需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2月12日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通过邮箱发至招标人邮箱609455006@qq.com,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投标人。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供应商在2020年2月15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至招标人邮箱609455006@qq.com,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寄送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4号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总公司309室。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审方式及推荐成交标准
(一)评审方式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报价单位资格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二)推荐成交标准
评审工作组根据综合评审法,推选预成交供应商名单。
七、文件发布
在齐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采购公告。(http://www.qljtyhgf.com/)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电询。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4号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总公司309室
联系人: 管伟 系电话:13853953175 0539-8290939